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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3-1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详细阅读了董事会议案及附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
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
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平春                                 庄志伟




             孙进山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