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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
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独立
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
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   刚                                  朱厚佳




          赵庆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