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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垒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联盛)2019-04-17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全部 11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对会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本人
对股东大会的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018 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见下表:

独 立 董 本 报 告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托出席 缺        本报告期 实 际 出

事姓名   期 应 参 席 董 事 会 议 参 董事会次 席        应参加股 席 股 东

         加 董 事 会次数    加董事 数            次    东大会次 大 会 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数

郑联盛   11       0         11        0          0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0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3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重大担保情况、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6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支付

现金购买北京美杰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4、2018 年 6 月 29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向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0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会计政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26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2018 年 11 月 9 日,本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三垒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1 月 27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向关

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8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2 月 29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本人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在 2018 年度内,
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所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了有
关议案起草情况,对公司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2、加强自身学习。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好、更合理的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2018 年 12 月 26 日,本人参加由深交所举办的第 99 期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及时、完整的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事项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
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郑联盛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