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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吉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0-043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举行。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 9:15 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
有普通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7 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SOHO3Q 二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
开披露。议案 2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即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SOHO3Q 二层证券部办公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人
   陈九飞 邮箱:eric.chen@mygymchina.com
   冉钦     邮箱:sarah.ran@mygymchina.com
   联系电话:0411-81760071 传真:0411-84791610
   2、会议费用: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
附件 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连美吉姆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
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
表决情况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同 反 弃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 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
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
委托。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
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持股性质: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21
    投票简称:美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