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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吉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荣)2021-04-26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站在独立公
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于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议案后就任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 2020 年应
出席的 2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的意见,对会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应出席的 2020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020 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本报告期   实际出
 事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会议参   席董事     数     应参加股   席股东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东大会次   大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陈荣      2          0        2        0        0          1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2 月 21 日,本人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对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以上事项,本人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0 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 2020 年度工作的简要汇报。




                                                        独立董事:陈荣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