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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吉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1-053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刘俊君及一致行动人刘祎、王琰、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
    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刘俊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祎先生、
    王琰女士、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增持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自 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期间,
    刘俊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祎先生、王琰女士、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420,727
    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 1.3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俊君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祎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琰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
       住所
                       海中心 4 号楼-3、7-701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
      股票简称                  美吉姆                股票代码                 00262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增持股数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增持比例
                                                                    (万股)

            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A 股普通股       142.88       0.2418%
                          集中竞价

            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导致的
                                                          -              -         0.0002%
权益变动              比例变动(注 1)

  明细      公司权益分派后股数调整为(注 2)              -           200.03            -

            2020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
                                                     A 股普通股       546.27       0.6608%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6 日
                                                     A 股普通股       395.77       0.4788%
                          大宗交易

                           合 计                          -          1142.07       1.3815%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08,015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90,881,492
股的 0.069%,回购后的股本为 590,473,477 股;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 590,473,477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若计算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6.0024%
                                 3546.72                       6107.48        7.3881%
                                              (注 3)
     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74.96      5.0348%          4568.36        5.52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1.75       0.9676%          1539.12        1.8618%
注 3:注 1、注 2 所述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6.0065%。
若计算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根据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
           称“甲方”)与霍晓馨、刘俊君、刘祎、王琰、王沈北(合称“乙方”)签署的
本次变
           《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收购协议》、《收购天津美
动是否
           杰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补充协议四》的约定:乙方应将不低于交
为履行     易价款(税后)总额的 30%(“股票增持价款”)用于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已作出     二级市场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甲方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乙方增持该等股票总数量视成交时的市场
的承诺、
           价格而定,但该等股票总数量不应超过乙方全部股票增持完成时三垒股份(公司
意向、计
           证券简称现已更名“美吉姆”,下同)总股本的 18%,且乙方应支出的股票增持
划         价款以乙方已增持完成三垒股份总本的 18%时已支出的金额为准。在满足前述约
           定下,乙方应当自收到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股票增持价款用
           于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该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是□ 否√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是□ 否√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俊君

       刘祎

       王琰

       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