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间无形资产及相关业务划转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无形资产及相关业务划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划转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划转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阳 尹月 陈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