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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1-1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1-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芹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2010.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2,147,824,614.66                 496,820,852.72                          33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951,347,008.89                 313,311,842.41                          522.81%
              (元)
            股本(股)                            160,000,000.00               120,000,000.00                           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2.20                          2.61                        367.43%
            (元/股)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7-9 月                                 2011 年 1-9 月
                                                                  (%)                                            (%)
         营业总收入(元)               175,844,143.00                  15.81%          440,196,850.11                   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236,333.01                  8.24%          163,795,166.48                   0.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5,183,636.38                 -36.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0.34              -53.42%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9.43%                       1.36                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9.43%                       1.36                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5%                -44.84%                   41.45%               -47.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5.68%                -44.25%                   41.05%               -46.85%
           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2,351,760.00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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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2,680.79
 所得税影响额                                                                  -313,657.98
                           合计                                                1,575,421.2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6,71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洪恩辉等 133 名股东                                                   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 1028.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账,大幅增加了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 332.8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与客户间的货款结算使用票据的形式增加。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 43.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增长。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 656.1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为推进募投项目、非募投项目建设,预付的设备款及工程款。
 5、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 35.1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增加了生产线设备。
 6、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 59.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通过公开挂牌竞价,取得了位于青龙西路北侧、丁塘河西路西侧的土
 地使用权。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 95.07%,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搬迁至新厂房,原厂房的装修费用一次性摊销。
 8、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 72.2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归还了短期借款。
 9、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 65.0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采用票据结算。
 10、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 37.7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由于与供应商货款方式采用票据结算增加,相应应付账款减少。
 11、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 100%,主要是公司 2010 年度预收货款,本期发出商品冲减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 67.17%,主要是公司 2010 年末计提期末奖金于 2011 年实际支付所致。
 13、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 100%,主要是公司 2010 年四季度贷款利息于 2011 年实际支付所致。
 14、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 90.1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项目贷款增加。
 15、实收资本较期初增长 33.3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上市发行普通股股票 4000 万股,增加了总股本。
 16、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 2471.11%,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上市发行普通股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每股 38 元,溢价增加资
 本公积。
 17、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长 134.5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新增净利润所致。
 二、利润表(1-9)
 1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长 152.18%,主要是根据税法规定,2011 年 2 月起地方教育费附加由原来的 1%增加至 2%。
 19、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长 149.45%,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长 92.3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滞纳金、捐款等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 36.7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与客户的收款结算使用票据形式增加。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 36.2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前期基建和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 6464.01%,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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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法人股
                                                   东亚玛顿科技、自然人股东林金坤均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国有法人
                                                   股东常高新风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林金锡和林金汉除
                                                   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
                                                   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发起人股东以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
 发行时所作承诺                     及全体董事、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 严格执行
                                    高管           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
                                                   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4)公司的控股股东亚玛顿
                                                   科技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
                                                   销的《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目前
                                                   未从事任何与亚玛顿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
                                                   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拥有任何从事与亚玛顿股
                                                   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或在
                                                   任何与亚玛顿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拥有任
                                                   何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有)将来亦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亚
                                                   玛顿股份相竞争的投资及业务;如出现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亚玛顿股份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
                                                   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亚玛顿股份发起人股
                                                   东期间内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续
                                                   有效,并且不可变更或者撤销。”(5)实际控制
                                                   人林金锡和林金汉、主要股东林金坤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不竞争承
                                                   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目前未从事任何与亚玛顿业务范围相同、相似
                                                   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拥有任何从事与亚
                                                   玛顿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
                                                   份,或在任何与亚玛顿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
                                                   拥有任何利益;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来亦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亚玛顿
                                                   股份相竞争的投资及业务;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亚玛顿股份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
                                                   承诺在本人作为亚玛顿股份发起人股东期间内
                                                   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并且
                                                   不可变更或者撤销。”(6)实际控制人林金锡、
                                                   林金汉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不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3.4 对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 30%
 2011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5.00%    ~~           20.00%
 幅度的预计范围            动幅度为:
 2010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8,183,757.7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011 年以来,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增长,预计公司盈利水平同时能够实现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