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0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新贴
合”)出于项目建设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申请贷款金
额不超过 5.7 亿元(本金)的长期项目贷款,用来实施“年产 1000 万台大尺寸
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 500 万台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
该笔贷款由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
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
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
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于本次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凤宁现代产业园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MA8N5BDJ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21-08-30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视机制造;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785.69 310.28 475.41 1,882.70 13.02 1,869.68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24.59 -24.59 0 -54.43 -54.43
亚玛顿新贴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柒仟万元整及
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
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玛顿新贴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
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
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与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基本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
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5,324.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99%。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 74,300.59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为 1023.9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