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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2-20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公告
栏公示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
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