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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栾琳女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光
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4 名,代表公司 850,049,607 股股份,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3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
司 831,417,27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882%,其中中小股东共
6 名,代表公司 756,563 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86
人,代表公司 18,632,332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8%,其中中
小股东共 86 名,代表公司 18,632,332 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93,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29%;反对 2,268,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8%;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3,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8494%;反对 2,268,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6988%;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18%。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40,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66%;反对 2,28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3%;弃权 119,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7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5745%;反对 2,28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8082%;弃权 119,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6173%。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39,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64%;反对 2,322,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3%;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2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78,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5673%;反对 2,322,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9809%;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18%。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8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62%;反对 2,20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8%;弃权 34,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46,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327%;反对 2,20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910%;弃权 34,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63%。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730,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72%;反对 2,316,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0,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0413%;反对 2,316,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947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71,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02%;反对 2,290,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5%;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10,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3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7327%;反对 2,290,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8155%;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8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62%;反对 2,24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46,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327%;反对 2,24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556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844,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06%;反对 2,203,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3,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256%;反对 2,203,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63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769,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17%;反对 2,278,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08,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2383%;反对 2,278,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4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750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962,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45%;反对 2,08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0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9.2367%;反对 2,08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752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浩、鲁蓉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5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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