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栾琳女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光 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4 名,代表公司 850,049,607 股股份,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3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 司 831,417,27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882%,其中中小股东共 6 名,代表公司 756,563 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86 人,代表公司 18,632,332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8%,其中中 小股东共 86 名,代表公司 18,632,332 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93,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29%;反对 2,268,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8%;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3,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8494%;反对 2,268,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6988%;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18%。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40,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66%;反对 2,28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3%;弃权 119,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7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5745%;反对 2,28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8082%;弃权 119,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6173%。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39,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64%;反对 2,322,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3%;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2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78,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5673%;反对 2,322,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9809%;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18%。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8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62%;反对 2,20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8%;弃权 34,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46,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327%;反对 2,20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910%;弃权 34,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63%。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730,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72%;反对 2,316,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0,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0413%;反对 2,316,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947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671,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02%;反对 2,290,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5%;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10,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3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7327%;反对 2,290,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8155%;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8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62%;反对 2,24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46,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327%;反对 2,24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556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844,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06%;反对 2,203,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3,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6256%;反对 2,203,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363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769,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17%;反对 2,278,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08,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2383%;反对 2,278,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4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750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962,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45%;反对 2,08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3%;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02,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9.2367%;反对 2,08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752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浩、鲁蓉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5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