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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关于合作研发建造纯电动观光游轮的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4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研发建造纯电动观光游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昌交
运”)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经过平

等友好协商,拟共同研发、建造长江三峡纯电动观光游轮(以下简称:

电动船),并及时将该成果投入商业运营。本次合作打造的电动船,

双方总投资概算约 9,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负责的船体建造及装饰概

算约 6,0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长江电力合作研发建造新能源纯电动游船项目合作协

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江电力合作研发、建造纯电动游轮,由本

公司负责电动船营运;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与长江电力商定并签署

正式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与长江电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2,2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

程检修维护。(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长江电力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三峡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峡集团持有长江
电力 57.92%的股份,为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长江电力主要从事水

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业务,现拥有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和向家坝四座

电站的全部发电资产,是国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水电
上市公司。长江电力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长江电力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初步商定的合作内容
    甲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乙方水上旅游运输板块已初步构建了以三峡国际游轮中心为枢

纽,以宜昌港、茅坪港、太平溪港和三斗坪港为支撑的“一主四辅”

的公共旅游客运港站布局;现拥有 5 艘新型豪华观光游轮,开发并运

营“交运*两坝一峡”、“交运*升船机”、“交运*长江夜游”等旅游产品,
根据乙方旅游产业发展需要,乙方拟增加运力规模,新建新型观光游

轮。

    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推动长江船舶电动化发展,促进长江清洁

通航,甲方与乙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研发、建造长江三峡纯电动

观光游轮,并及时将该成果投入商业运营达成一致。

       (二)电动船船型及投资概算
    1.运行长江内河船舶 B 级航区、J2 级航段,符合三峡大坝、葛洲

坝等通航设施的通航船型技术要求,主要用于“交运*两坝一峡”、“交

运*长江夜游”、“交运*升船机”等旅游航线,能够为游客提供休闲娱

乐、游览观光等服务。
    2.船舶总长 100m,船宽 16.2 m,船舶乘客定额 1,300 人,船舶的

设计航速 22km/h,续航里程 100km。

    3.船舶推进额定功率 3×350kw,船舶动力电池容量 7500kwh 左右,
配备直流母线变频控制配电系统和电力推进系统,总投资概算约 9,000

万元,其中船体建造及装饰概算约 6,000 万元左右。

       (三)合作内容
    1. 甲方以科研经费一次性投入承担船舶设计、动力电池及电池管

理系统、直流母线变频控制配电系统购置的相关费用,免费提供给乙

方使用。甲方不再承担后续设备维护、更换等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

    2. 乙方负责船舶设计方案及全部设备技术要求的审核;负责船舶

建造、船舶总装、船舶装饰工程等除甲方所承担费用外的全部造船及

设备购置费用;负责电动船全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

用;负责电动船的运营,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甲方协助电动船配套充电岸电工程的建设,协助电动船用电享

受大工业分时电价的优惠政策。乙方在场地、安保等方面提供保障支

持。

    4. 甲乙双方同意电动船作为“船用电池动力系统工程化应用研

究”科研平台,双方共享科研数据,科研所形成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归

甲方所有,乙方及其子公司可免费使用。

    5. 甲乙双方在条件成熟后,共同探讨后续在更广泛的领域深入合

作。

       三、合作事项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作目的
    随着公司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游客量的增长,新兴观光游轮运力已
显不足。为充实游轮运力,同时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落实中

共中央和国务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推动长江船舶电动化产

业发展,促进长江清洁通航,公司与长江电力拟开展本次纯电动游船
研发建造的合作。

       (二)存在的风险
    1. 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的风险
    目前,中国船级社已发布磷酸铁锂电池在船舶应用的指南文件。

但国际国内纯电动客船可参考的相关应用实例较少;公司拟建造的纯

电动船动力电池容量高达 7500KWH,在技术研发中,大容量动力电

池及管理系统与直流组网系统、推进系统之间的匹配存在一定技术难

度。

    科研成果向商业化应用转化中存在较大不可预知的技术风险,科

研成果向商用转化失败,可能增加公司在建船舶动力选型的机会成
本。

    长江船舶设计院为本次电动船研发建造的船舶设计单位,长江船

舶设计院是国内大型专业船舶设计研究单位之一,是国家级专业船舶

和港机总体设计和水运工程咨询单位,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

员,其中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

师等。公司现有在营游轮均为长江船舶设计院负责设计,实际运营情

况符合设计要求。电动船设计方案经长江船舶设计院设计完成后需经

中国船级社船舶规范所审核,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技术研发和商用风

险。

    《船用电池动力系统工程化应用研究》项目已经国家工业和信息

化部 2018 年 12 月 17 日批准立项。根据立项批文,山西汾西重工有
限责任公司为项目牵头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交运

长江游轮有限公司、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北京理工大学为参研单位。

    2.海事管理政策法规风险

    现行海事监督管理法规还缺乏针对长江纯电动船舶的船员配备
的具体规定,存在一定政策不确定风险。

    3. 动力电池使用安全风险

    当前,动力电池正逐步应用于各类交通工具,但由于动力电池技

术路线和使用环境的不同,动力电池仍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本次合作

打造的电动船将使用磷酸铁锂电池,与传统铅酸蓄电池相比,更加节

省空间,能减轻船舶自重,具有充电速度快、使用寿命长、不含重金

属的特点,能满足绿色环保的要求。与目前的三元锂电池相比,虽然
能量密度较低,但充放电安全性更高。因为船舶环境相对稳定、船舶

对电池的重量要求敏感度相对较低、夜间低功率充电等方面的优势,

相对于电动汽车的应用条件,电动船的电池安全风险更具有可控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建造的电动船在技术研发和运行管理方面风险总体

可控,相对于传统燃油动力船舶,电动船在节能环保方面具备明显的

比较优势。

    2.电动船投入运营后,可为游客提供无碳排放、低振动、低噪音

的优质旅游体验,具备较强的技术先发优势和品牌推广价值,能够在

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现有游船产品的服务水平、市场影响力和盈利能

力。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