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1-04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26日及2021年5
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67,806,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2. 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与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7,806,2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1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1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凤琴 方佳
咨询电话:0717-6451437
传真电话:0717-6443860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