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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5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16: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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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胡智彪先生简历附后。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胡智雄先生简历附后.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选举下列

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选举胡智彪、胡智雄、金盈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胡智彪为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蔡宁、陈连勇、胡智彪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蔡宁为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金盈、陈连勇、蔡宁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金

盈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选举陈连勇、蔡宁、胡智彪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陈连勇

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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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智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

见,同意董事会聘任胡智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胡智雄先生、

胡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

见,同意董事会聘任胡智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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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代行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一职,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

见,同意董事会指定胡智彪先生暂代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胡智彪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omi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

   7、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施东月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施东月先生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

见,同意董事会聘任施东月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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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钱婷婷女士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钱婷婷女士的简

历附后。

    钱婷婷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omi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

   9、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朱献勇先生

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献勇先生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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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胡智彪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道明

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

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

经理;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监

事。

       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71,702股,胡智彪先生和胡智

雄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249,600,000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胡智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胡锋先生的叔叔,除此之外,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胡智雄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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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

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

有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91,702股,胡智雄先生和胡智

彪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249,600,000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胡智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胡锋先生的父亲,除此之外,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胡锋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2

月起曾担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8月起担任浙江

龙游道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 锋 先 生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 其 妻 吴 之 华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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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0,000股,胡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五届董事胡智雄先生

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五届董事胡智彪先生的侄子,除此之外,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

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施东月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西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部门经理;浙江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

师;浙江华元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中梁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20年5月进入本公司现任财务总监。

    施东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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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钱婷婷女士,中国国籍,1990 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于 2013 年 9 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2012 年 7 月进入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上市公司协

会第三届证代专业委员会委员。

    钱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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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献勇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生, 无境外永久居留。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6 月先后担任中国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旅业板块稽

察负责人、贸易板块财务部部长,2019 年 6 月进入本公司,现任审

计监察部经理、监事。

    朱献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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