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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0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发出,2023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
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绣花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
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此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
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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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2、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 19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
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时
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1,052.6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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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6.3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
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
     (1) 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金额下限以后,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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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特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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