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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
额为 81,1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7,73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5%。
    上市公司各项担保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亦不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白、郑守光、郭睿峥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