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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毛美英)2019-04-2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毛美英)



    作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18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
职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内
参加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参加会议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 6
次,没有出现委托和缺席的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
相关资料,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
分析与判断,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现场出席 1
次。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从不同层面
了解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动态信息,尤其是业内相关最新科研成果以及国家政策导
向变化;同时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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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交流,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2018 年 5 月 18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 2018 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22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10 月 26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关
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8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关于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
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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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
力。


   五、其他工作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
开了三次季度工作会议。二季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二季度工作总结暨 2018
三季度工作计划》等事项并对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三季
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三季度工作总结暨 2018 年四季度工作计划》事项;
四季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四季度工作总结暨 2019 年度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审计部 2019 年度工作计划》等事项并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注意事项进
行了强调。

    同时各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
资、审计部部门建设及业务培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严格履行监督审查职能。

    (2)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参加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

    2、其他方面情况

    2018 年,公司产能有序扩张,总体经营情况稳定,发展态势良好,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并予以及时的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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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新的一年,希望公司在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上更上一层楼,推动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本人将在 2019 年的工作中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联系方式为:yingmeimao@163.com

                                                     独立董事:毛美英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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