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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0-12-0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公司大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持本公司股份104,171,9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9.27%),计划在六个月内 (2020年6月1日-2020年11月30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22,4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张炜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张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张炜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4,171,900股。
因公司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1月1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未
转股前的1,123,200,000股增加至1,235,383,866股,张炜先生持股比例由9.27%
被动稀释至8.43%。

    二、其他相关说明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张炜先生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张炜先生的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张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张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