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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浙商证券关于永高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2-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永高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 号),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公开发行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70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557,505.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新建年产 8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 湖南公元建材有
                                                        41,700             33,700
             道项目                   限公司
新建年产 5 万吨高性能管道建设项目     公司              32,022             25,000


                                        1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11,300             11,300
                      合计                        85,022             7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500,245,026.86 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196,687,633.7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
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
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
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
资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潘   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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