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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王旭)



    作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指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下同)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化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
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内参加了 5 次董
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参加会议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 4 次,没有出现委
托和缺席的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认
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0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异议,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从不同层面
了解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动态信息,尤其是业内相关最新科研成果以及国家政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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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变化;同时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交流,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8 月 7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17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19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关于为龙湖集团供货的授权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4、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关于提前赎回“永高转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11 月 13 日,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
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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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
力。

       五、其他工作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
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深入调研,认真核查项目
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本人任期内未主持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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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一次
工作会议。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

    3、其他方面情况

    2020 年,公司产能有序扩张,总体经营情况稳定,发展态势良好,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并予以及时的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综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新的一年,希望公司在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上更上一层楼,推动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本人将在 2021 年的工作中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联系方式为:896299415@qq.com

                                                       独立董事:王 旭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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