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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2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
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5,383,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154,422,983.25 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其实施距离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5,383,86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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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5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553    卢彩芬

               3      01*****080    张炜

               4      00*****435    卢震宇

               5      02*****427    张航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永高双浦新厂区
    咨询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咨询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112218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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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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