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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21-09-1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高股份”)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
企业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
院”)提起诉讼,公司分别起诉了恒大集团的五家材料公司及其担保人,五个诉
讼案件广州中院受理了其中三个,广州中院告知:另外两个案件因标的金额未
达到广州中院管辖标准,由其指定由广州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近日公司收到
了 广 州 中 院 的 《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 【 ( 2021 ) 粤 01 民 初 1434 号 】 、
【(2021)粤 01 民初 1440 号】、【(2021)粤 01 民初 1441 号】,收到了广
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12 民初 26161
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永高股份诉与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恒
乾”)、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永高股份诉与广州恒乾、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至
广州中院。
    原告: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139,220,649.37 元并按其逾期付款金
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逐日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违 约金为 362,462.20 元,货款、违约金两 项暂合计
139,583,111.57 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
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支出的费用。
    3、受理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出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 民初 1434 号】。
    案件二:永高股份诉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大
材料”)、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永高股份诉与深圳恒大材料、恒大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
至广州中院。
    原告: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228,336,142.04 元并按其逾期付款金
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逐日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违 约金为 127,677.08 元,货款、违约金两 项暂合计
228,463,819.12 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
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支出的费用。
    3、受理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出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 民初 1440 号】。

                                   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三:永高股份诉与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恒
隆”)、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健康”)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永高股份诉与广州恒隆、恒大健康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至广
州中院。
    原告: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60,107,741.56 元并按其逾期付款金
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逐日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 止 违 约 金 为 36,865.81 元 , 货 款 、 违 约 金 两 项 暂 合 计
60,144,607.37 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
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支出的费用。
    3、受理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出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 民初 1441 号】。
    案件四:永高股份诉与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恒
乾”)、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永高股份诉与海南恒乾、恒大童世界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至
广州中院,广州中院指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47,177,396.14 元并按其逾期付款金
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逐日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违 约金为 227,925.89 元,货款、违约金两 项暂合计
47,405,322.03 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
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支出的费用。
    3、受理情况
    广州中院已收取公司诉讼材料,并指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管辖,广州
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出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粤 0112 民初 26161 号】。
    案件五:永高股份诉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大
材料”)、恒大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永高股份诉与广州恒大材料、恒大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
至广州中院,广州中院指定广州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州中院指定广州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851,855.14 元并按其逾期付款金额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逐日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违约金为 83.86 元,货款、违约金两项暂合计 851,939 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
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支出的费用。
    3、受理情况
    广州中院已收取公司提交的全套诉讼材料,公司暂未收到广州市具体的基
层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
   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如下:

                                      是否
                             涉案金
                                      形成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   诉讼(仲裁)判决执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额(万
                                      预计   裁)进展          影响                 行情况
                               元)
                                      负债

永高股份诉中财源林宝泰天成                             全部诉请获得法院支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     19.73 否      已审结    持,对公司不构成重     尚未执行完毕
款                                                     大影响

                                                       全部诉请已获法院调
永高股份诉铜仁市德江能源燃                   已调解                           已履行到位 10 万
                               68.74 否                解书确认,对公司不
气有限公司因拖欠公司货款                     结案                             元
                                                       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支付对方 25 万
上海柳帛商务咨询事务所诉永                   一审已
                                 42 否                 元,对公司不构成重     尚未执行完毕
高股份支付咨询服务费                         判决
                                                       大影响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                             二审胜诉,维持一审
                                             二审结
深圳永高因永高牌胶水致人损     10.71 否                结果,对公司不购购
                                             案
伤                                                     成重大影响

永高股份诉南京正方管道科技                             一审判决对方赔偿公
                                             一审已                           被告上诉,二审未
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公司的        500 否                 司 130 万元,对公司
                                             判决                             开庭
ERA 公元注册商标                                       不构成重大影响

                                                       全部诉请已获法院调
安徽永高诉苏州永吉盛商贸有                   二审已                           已履行到位 51.65
                               99.75 否                解书确认,对公司不
限公司拖欠货款                               结                               万元
                                                       构成重大影响

公元太阳能诉王加强拖欠公司                   达成和    分四期归还货款,对
                                 45 否                                        已收回 14 万
货款                                         解协议    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判决支付重庆永高
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诉                   二审已
                               185.9 否                185.9 万元及利息,对   执行中
云南亨恒贸易有限公司                         判决
                                                       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判决支付重庆永高 4.2
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诉                                                    执行终结待发现财
                                 4.9 否      已判决    万元及利息,对公司
邓涛                                                                          产后再次执行
                                                       不构成重大影响

                                                                              和解同意被告于
                                                       全部诉请获法院支
上海公元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已调解                           2021 年 10 月 31
                               57.15 否                持,对公司不构成重
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完成                             日前付清全部案
                                                       大影响
                                                                              款。

                                                                              和解同意被告于
                                                       全部诉请获法院支
上海公元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已调解                           2021 年 11 月 301
                               24.41 否                持,对公司不构成重
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完成                             日前付清全部案
                                                       大影响
                                                                              款。


                                             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和解同意被告于
                                                  全部诉请获法院支
上海公元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已调解                        2021 年 11 月 30
                              20.03 否            持,对公司不构成重
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完成                          日前付清全部案
                                                  大影响
                                                                       款。

永高股份诉河北盛德燃气有限               诉前调
                             172.76 否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解阶段

深圳永高诉深圳市喀斯特中环               一审已
                              36.48 否            等待判决
星苑置业有限公司拖欠货款                 开庭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司诉讼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五个案件共涉及货款 475,693,784.25
   元、违约金 755,014,.84 元,货款、违约金两项合计共 476,448,799.09 元。由于
   本次诉讼五个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
   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 民初
   1434 号】;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 民初
   1440 号】;
        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 民初
   1441 号】;
        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12 民初
   26161 号】;
        5、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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