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之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8-06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 8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延长决议有效期,
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的持续、有
效、顺利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限售股东承诺事项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限售股东变更承诺事项实施方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承诺事项实施方式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操作性,能够尽快促使限
售股东王晓艳实施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