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赵新民)2023-03-31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赵新民)
本人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履行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投票情况
委托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弃权数)
7 7 7 0 0
2.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4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时间 意见类型
1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
3 月 15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同意
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同意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同意
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
2 ———— 2021 年年报补充更正 同意
4 月 13 日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3 补选非独立董事 同意
4 月 2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4 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
5 月 27 日 第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5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 同意
8月4日 第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6 同意
8 月 23 日 第十七次会议 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7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10 月 25 日 第十八次会议
补选非独立董事 同意
2022 年 第七届董事会
8 聘任董事会秘书 同意
11 月 30 日 第十九次会议
聘任财务总监 同意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
聘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对拟补选和聘任的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
查。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2 次,审议公司董监高年度薪酬以
及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
四、现场办公调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与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生产经营信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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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等,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运营的
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提出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
信息。
2.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
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并就相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时刻关注国家、行业相关政策,积极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履职必备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对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8919995599@189.cn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则
及制度的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董事、监事、经营层
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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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赵新民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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