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0-07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019,0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4%。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卫星石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0,190,806股,新增股份于2017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803,520,000股增加至1,063,710,806股。 2018年4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63,710,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8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配后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018年6月25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90万股授予完成,授予股 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63,710,806 股增加至1,065,610,806股。 2019年4月29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65,610,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配后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22万股授予完成, 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8日。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65,610,806股增加至1,065,830,806股。 因2016年和2018年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中部分人员相继离职,其已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将上述离职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50万股全部回购注销。2019年11月9日,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并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 由1,065,830,806股减少至1,065,705,806股。 2020年5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65,70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配后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卫星控股”)。卫星控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通过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 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认购的股票,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 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019,0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 1 26,019,080 26,019,08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 计 26,019,080 26,019,08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3、本次申请股份限售解 除的股东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卫 星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