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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星石化: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
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估计和会计政
策的议案》《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
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四)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洽谈租约及船舶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洽淡租约及船舶转让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
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租赁船舶为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船舶建
造合同的议案》。
    (七)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船舶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协议的
议案》。
    (八)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九)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投资范围和期限的议案》。
    (十)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一)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二)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 2020 年度所有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我们认
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求,
其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交易遵守公平、公开、
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
公司,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其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利用对外担保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六)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利润分配实施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
息保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有效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
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
状况。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并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
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监事会将强化日常监督
检查,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