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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0-16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3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30。
    2.地点:湖南省宁乡县通程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振先生。
    6.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
总数 142,364,100 股,占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占公司截至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法定股份总数的 61.79%。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刘永交先生、宋向前先生、
彭杰先生。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1.1 选举杨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300 股,赞
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00014%,
获得通过。
    1.2 选举杨子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000 股,
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99.99993%,
获得通过。
    1.3 选举肖赛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000 股,
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99.99993%,
获得通过。
    1.4 选举刘永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100 股,
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获得
通过。
    1.5 选举宋向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100 股,
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获得
通过。
     1.6 选举彭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100 股,赞
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获得通
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为白燕女士、刘定华先生、姚禄仕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三年。
    表决结果:
    2.1 选举白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300 股,赞成
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00014%,获
得通过。
    2.2 选举刘定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000 股,赞
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99.99993%,获
得通过。
    2.3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 142,364,000 股,赞
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99.99993%,获
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为王彦武女士、苏文俊先生,与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
事蒋小红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
    表决结果:
    3.1选举王彦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142,364,10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
获得通过。
    3.2选举苏文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142,364,10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
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2,364,1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
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2,364,1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
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李乐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