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司工作履行必 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李荻辉 、 唐梦 。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