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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8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0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05 月 20 日召开

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拟以 1,073,641,620

股为基数(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084,300,000 股扣除

公司于 2020 年 02 月 26 日注销的回购股份 10,658,380 股),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8,775,029.04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

于 2020 年 06 月 09 日完成了 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 2020

年 06 月 22 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上述事项完成后,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74,479,620 股。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的调整方法,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实施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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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74,479,6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1928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8,774,977.403284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074,479,6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919282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8273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3856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1928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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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07 月 0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07 月 0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07 月 0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07 月 0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0*****845                 王俊民
      2                 00*****766                 范秀莲
      3                 01*****496                   郑伟
      4                 01*****187
                                                   申萍
      5                 06*****223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06 月 23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07 月 0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号

    咨询联系人:王萌

    咨询电话:0893-7834865 、028-67250551
                                 3
传真电话:028-6725055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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