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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0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08 月 06 日 14:00 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08

月 0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0 年 08 月 0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 份

798,234,3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0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794,506,264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4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 代 表股 份 3,728,101 股,占 上 市公 司 有表 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3470%。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4,340,7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612,664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

股份 3,728,1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宜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340,7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和李紫薇律师见证了本

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

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8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