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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1-1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〇二三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俊民          范秀莲           郑    伟




                               严庞科           乐 军   TENG BING SHENG




                          YAN JONATHAN JUN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情况 .............................................................................................. 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 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
        (二)发行数量.............................................................................................................................. 7
        (三)发行价格.............................................................................................................................. 7
        (四)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 7
        (五)募集资金金额 .................................................................................................................... 10
        (六)股份锁定期 ........................................................................................................................ 1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1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1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 12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 12
        (四)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 12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4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7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1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19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20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 20

第三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2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 2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4


                                                                               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

   审计机构声明 .................................................................................................................................... 26

   验资机构声明 .................................................................................................................................... 27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28




                                                                          3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海思科/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本报告书                    指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指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认购邀请书》              指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申购报价单》              指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9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思科医


                                     5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 号),核
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
出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
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获配投资者均
及时足额缴款。


    2023 年 1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2CDAA5B0007)。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本次非公开
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 800,000,000.00 元(人民币捌亿元整)。


    2023 年 1 月 13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
余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


    2023 年 1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2CDAA5B0008)。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海思科非公
开发行股票 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00 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不含税金额 9,133,782.42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866,217.58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750,866,217.58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
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6
    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
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40,000,000 股,符合发行人股
东大会的批准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 号)中关于“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4,000 万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1 月 5 日),发行底
价为 17.1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认购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四)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2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拟询价对象名单》”),包括: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3 个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计 7 家)、证




                                     7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52 家、证券公司 2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23 家、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过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9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141 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2 年 11 月
 3 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簿记前(2023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又接收到 9 家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分别是:四川发展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战波、孙博、南方天辰(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经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发送了
 认购邀请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
 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相关决议的规定。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9 日 9:00-12:00,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4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
 其他申购相关文件。截至 2023 年 1 月 9 日中午 12:00,共收到 12 个认购对象汇
 出的保证金共计 4,800.00 万元。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有效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20.00        3,100
 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0        3,100       不适用        是
                                    17.20        3,100
                                    20.50        2,400
 2               费战波             18.80        2,800          是         是
                                    18.10        3,200
 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6        5,700       不适用        是

                                      8
                                       申购价格    有效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4                 孙博                  20.00        3,000          是         是
                                         19.00        4,800
 5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8.00        10,700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30        2,400       不适用        是
                                         21.38        44,500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0.10        54,500
                                         19.05        5,000
 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18.05        1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9                                       20.16        3,000       不适用        是
               Association
                                         19.32        3,20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77        7,000       不适用        是
                                         18.30        10,600
       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合
 11                                      20.00        1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9        4,900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89        6,400       不适用        是
                                         17.49        7,800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
 13    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       19.43        2,5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19.45        3,900
 14              UBS AG                                           不适用        是
                                         19.00        5,2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
 15                                      18.91        4,800          是         是
           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
 16                                      18.58        2,400          是         是
                 金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
 17                                      18.70        2,600          是         是
                   统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
 18                                      18.91        2,400          是         是
             红-个人分红产品
                                         19.99        5,000
 19               王进兴                 19.63        5,100          是         是
                                         19.11        5,50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
 20                                      19.18        2,400          是         是
         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        18.99        2,400
 21                                                               不适用        是
                 限公司                  18.71        3,200
                                         19.79        2,400
 2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9        3,500       不适用        是
                                         18.59        6,200

                                           9
                                       申购价格    有效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报价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23                                      19.18         2,400            是            是
       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4                                      20.28         20,000           是            是
                  合伙)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
 申购的 24 家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
 的附件,均为有效报价。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
 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
 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本次发
 行股份数量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
 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价格(元/     获配数量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股)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7,250,000           545,000,000.0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20.00        10,000,000           200,000,000.00
                   伙)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3                                         20.00         1,500,000           30,000,000.00
               Association
 4                费战波                   20.00         1,200,000           24,000,000.00
        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合
 5                                         20.00          50,000              1,000,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0,000,000           800,000,000.0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
 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866,217.58 元。

       (六)股份锁定期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
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0,000,00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5 名,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住所
                    27-30 层
注册资本            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7,250,000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出资额              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000,000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1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State of New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Chan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500,000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4、费战波

姓名               费战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址               河南省郑州市
获配数量(股)     1,200,000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5、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72
住所
                   室-90
出资额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0,000
限售期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2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证券及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等
                                                              级是否匹配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2                   费战波               普通投资者 C4         是
   3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C4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                                        专业投资者 A        是
                     Association
         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                                        普通投资者 C4       是
                   (有限合伙)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海思科非
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
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单位
/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本单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
管理暂行规定》所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
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
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13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2 个公募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
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费战波、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聚力振新壹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自
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14
(一) 发行人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俊民
       联系人:       郭艳
       联系地址:     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号
       联系电话:     0893-7834865
       联系传真:     0893-7661674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王正睿、郑明欣
      项目协办人:    刘嘉怡
      项目经办人      丁明明、刁贵军、毕成、侯松涛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联系传真:      010-56839400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许志刚、张扬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8-10 层
      联系电话:      0755-33256666
      联系传真:      0755-33206888
(四)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经办人员:      黄志芬、杨闯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      010-65542288
      联系传真:      010-65547190
(五) 验资机构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经办人员:     黄志芬、杨闯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     010-65542288
联系传真:     010-65547190




                          16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件的股份数量
号                                                            例
                                                                         (股)

1           王俊民        流通 A 股       399,550,400         37.15%     299,662,800

2           范秀莲        流通 A 股       223,465,600         20.78%     167,599,200


3            郑伟         流通 A 股       170,877,600         15.89%     128,158,200

4            申萍         流通 A 股          64,997,008        6.04%               -


5            杨飞         流通 A 股          42,442,286        3.9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天
6      惠精选成长混合型   流通 A 股          10,000,000        0.93%               -
         证券投资基金
           (LOF)

7           郝聪梅        流通 A 股           8,538,000        0.7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8                         流通 A 股           6,261,766        0.58%               -
             公司

9           王进兴        流通 A 股           6,132,276        0.5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价
10                        流通 A 股           5,460,459        0.51%               -
       值创造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937,725,395         87.18%     595,420,200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1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持股示意情况如
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有有限售条
 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号                                      (股)              例
                                                                        (股)

  1         王俊民         流通 A 股    399,550,400          35.81%     299,662,800

  2         范秀莲         流通 A 股    223,465,600          20.03%     167,599,200


  3          郑伟          流通 A 股    170,877,600          15.32%     128,158,200


  4          申萍          流通 A 股        64,997,008        5.83%               -

  5          杨飞          流通 A 股        42,442,286        3.8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天
  6     惠精选成长混合型   流通 A 股        17,500,000        1.57%       7,5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
  7                        流通 A 股        10,000,000        0.90%      1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8         郝聪梅         流通 A 股         8,538,000        0.7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9                        流通 A 股         6,261,766        0.56%               -
              公司

 10         王进兴         流通 A 股         6,132,276        0.55%

                合计                    949,764,936          85.13%     612,920,2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1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所占比例
                  (股)                         (股)
 无限售条件
                    476,678,471         44.32%      476,678,471        42.73%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98,928,999         55.68%      638,928,999        57.27%
   股份

    合计          1,075,607,470        100.00%     1,115,607,470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净资产规
模得以增加,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抵御财务风险
的能力得以增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
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
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实现经济效益,公司未来的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有
效增强,经营业绩预计将会有所提升。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
收入结构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助
于公司把握创新药发展的契机,由仿制药研发向创新药研发升级,增强公司的自
主创新能力,完善公司产品线,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到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将得
到增强。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
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
会发生变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


                                   19
司仍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
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
立经营,不受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不会增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亦不会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产生同业竞争。




                                  20
  第三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
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
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1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
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22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2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正睿                       郑明欣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许志刚             张 扬




    单位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5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XYZH/2020CDA80149 、
XYZH/2021CDAA80106、XYZH/2022CDAA60370 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
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黄志芬                  杨 闯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6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
本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2CDAA5B0007 、
XYZH/2022CDAA5B0008 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黄志芬                   杨 闯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7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
和尽职调查报告;


   2、本公司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28
(本页无正文,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