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摩登: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11-09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1-13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登大道”)控股子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孙公司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
源壹号”、“原告”)《关于对南京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告知函》,
就股东知情权纠纷对南京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远新能源”、“被
告”,曾用名:南京翼起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本次对外投资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对
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省南京江
北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EDLT4T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元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405
    被告:南京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P32E37H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惠达路6号北斗大厦2楼212-45室
    (二)诉讼理由及请求




                                    1/3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被告嘉远新能源于2017年5月25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000
万元。2021年6月,原告通过增资方式成为被告的股东之一,持有被告16.7%股权,
并已向被告实际出资人民币2.4亿元。本次对外投资前,泰源壹号聘请了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过程中,
其对资料需求予以配合,中介机构根据其提供的财务、业务资料等出具了尽职调查、
资产评估报告等。基于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泰源壹号向标的公司支付协
议对价,完成此次投资。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为避免同业竞争及保证电动汽车整车业务的独立性,嘉远
新能源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联公司清理和业务整合。然而,自原告向被告
投资以来,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及时披
露嘉远新能源的基本财务情况、运营情况,尤其是关联方清理和业务整合进展,但
被告及相关主体均未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和说明经营情况。被告已严重剥夺原告作
为股东所合法享有的权利,为保护原告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
特依法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以供原告查阅或复制。具体包括:
    (1)2017年05月2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被告所有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
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或其他
公司有关决议及会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与被告经营计划及嘉远KOMI车辆上市销售
审核进度及下一步计划、生产线建设情况、关联公司资产清理进展、未来三年新车
型上市规划说明以及相应的盈利预测、拟上市新产品明细、预计成本、售价、毛利
等事项有关的公司经营方案及决策情况;
    (2)2017年05月2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被告的全部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月度、
季度、半年度、年度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损益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及负债
证明文件(如融资合同、担保合同、采购合同、进账凭证、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单、
拟上市新产品明细、预计成本、售价、毛利等情况的财务情况说明、相关关联主体
资产注入被告的交易文件及审计报告、未来三年新车型上市的盈利预测报告等);


                                    2/3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3)2017年05月2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被告的全部会计账簿,包括但不限于总账、
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财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各股
东出资款使用情况对应的会计账簿及相应的银行对账单及业务回单、各股东的入股
协议、生产线建设相关工程合同等)。
    2、请求判令原告可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协助查阅或复制
上述文件。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二、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可能存在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管理层
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泰源壹号《关于对南京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告知函》;
    2、起诉状;
    3、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