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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鹰信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7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2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九号楼四楼41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尹巍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220,090,100股股份,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98%。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8名,代
表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19,976,2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400,020,000股的54.991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
股份11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20,000股的0.028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西藏北
航长鹰天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116,084,9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116,00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参 加 本 议 案 表 决 的 股 东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220,090,100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220,0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票8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12,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98%;81,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7002%;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
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