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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04-2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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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温家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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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850,843.75            65,575,082.87                        -6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09,308.66            11,772,731.07                       -11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945,672.04             8,769,611.10                       -144.9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050,409.15            14,829,588.41                        -65.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5                     -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5                     -1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1.52%                         -1.7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03,414,533.58           924,419,467.18                         -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3,458,444.04           774,992,695.30                         -0.2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71,241.3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82,225.3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1,328,096.40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8,194.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7,005.30

合计                                                                  2,136,363.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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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524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永柱              境内自然人            24.86%         57,460,000        57,460,000

温萍                境内自然人            13.83%         31,977,000        31,977,000

北京中禾金盛实
业发展有限责任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6%         16,320,000
公司

江阴华中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5%         11,900,000
理有限公司

高永春              境内自然人             2.72%          6,290,000

杨永伟              境内自然人             0.88%          2,040,000

蒋晓红              境内自然人             0.46%          1,063,692

欧阳春              境内自然人             0.45%          1,037,621

徐芝元              境内自然人             0.41%           951,000

张宝田              境内自然人             0.33%           76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中禾金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
                                                                           16,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20,000
公司

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000

高永春                                                                      6,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90,000

杨永伟                                                                      2,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40,000

蒋晓红                                                                      1,063,692 人民币普通股          1,063,69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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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春                                                                1,037,621 人民币普通股        1,037,621

徐芝元                                                                 9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1,000

张宝田                                                                 7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65,000

杨凤英                                                                 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

程敏                                                                   669,800 人民币普通股           669,800

                                 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杨永伟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与杨永柱先生为兄弟关系;杨凤英女士与杨永柱先生为兄妹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
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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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上年末下降32.80%,主要系本期末未结算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合同资产本期新增884.22万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应收客户质保期内履约
质量保证金账面价值调整至本科目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长48.49%,主要系本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99.20%,主要系期末未结算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5、预收款项比上年末下降100.0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
负债列示所致。
     6、合同负债本期新增6,960.31万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预收账款调整至本科
目所致。
     7、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长42.19%,主要系期末应结算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比上年末下降82.56%,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9、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下降37.54%,主要系本期末应结算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10、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长46.02%,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所致。
     1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65.15%,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新增订单有所
减少及已完工的部分产品延迟交付所致。
     1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63.9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13、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下降66.5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应缴增值税同比减
少所致。
     14、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53.94%,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与产品销售相关的销
售人员薪酬、运费等费用同比下降所致。
     15、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1.99%,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6、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45.00%,主要系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7、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75.45%,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公司
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37.4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应收款项减少、
本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85.74%,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利润总额比
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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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5.94%,主要系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
响,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71.55%,主要系本期到期收回的理财
产品投资比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如本次交易
                                                            因涉嫌所提
                                                            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
                                 公司重组时
                                                            者被中国证
                                 任董事、监                                2016 年 04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其他        监会立案调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事、高级管理                              23 日
                                                            查的,在案件
                                 人员
                                                            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
                                                            停转让其在
                                                            本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

                                                                                                                   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
                                                           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
                                                           排。

                                                           杨永柱、温萍
                                                           承诺:自鞍山                   2012 年 3 月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3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                重型矿山机                     29 日至 2015 履行完毕
                                              诺                          16 日
                                                           器股份有限                     年 3 月 29 日
                                                           公司(简称"


                                                                                                                  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鞍重股份")本
                                                     次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将
                                                     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
                                                     本人所持有
                                                     的鞍重股份
                                                     的股份,也不
                                                     由鞍重股份
                                                     回购该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一、本人保证
                                                     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本人个人未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除鞍重股份
                                                     以外,本人拥
                                                     有投资权益
                                                     的其他单位
                                                     未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2012 年 03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 经营承诺   子公司相同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16 日
                                                     或类似的业
                                                     务;二、本人
                                                     保证在持有
                                                     鞍重股份期
                                                     间本人个人
                                                     不会从事与
                                                     鞍重股份及
                                                     其子公司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同时,
                                                     本人在持股
                                                     期间将促使
                                                     本人实际控
                                                     制的除鞍重

                                                                                                           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及其子
公司以外的
其他单位不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如因包括但
不限于继承、
司法裁决、企
业合并等被
动原因,导致
本人以及本
人实际控制
的单位从事
的业务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存在
相同或类似
情形的,则本
人及控制单
位将放弃该
业务或在符
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将
该业务转让
给鞍重股份
或其子公司;
三、在持股期
间,本人不构
成实际控制
但拥有投资
权益的单位
如主动或因
包括但不限
于继承、司法
裁决、企业合
并等被动原
因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
务的,则本人
将于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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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实施该业务
                                                              之日起 90 日
                                                              内,将拥有的
                                                              该单位权益
                                                              在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
                                                              条件下向包
                                                              括鞍重股份
                                                              在内的第三
                                                              方实施转让;
                                                              四、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的,将对因违
                                                              反承诺行为
                                                              给鞍重股份
                                                              造成的损失,
                                                              以现金形式
                                                              进行充分赔
                                                              偿。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20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 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 50%以上

2020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90.00%    至                       -40.00%
动幅度

2020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62.58   至                          975.5
动区间(万元)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625.83
元)

                                                   受新冠疫情及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公司新增订单有所减少,同时受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此次疫情影响,部分产品验收有所推迟,导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业
                                               绩出现下滑。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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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                             6,600                20,200                        0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                             7,000                   9,000                      0

合计                                                         13,600                29,2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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