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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2021-09-2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前提和假设
    1、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底实施完成,最终发行时间以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2、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31,132,000 股,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69,339,600
股,募集资金上限为 342,537,624.00 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募集资金
和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为准。
    3、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5.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7.25 万元。假设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较 2020 年持平、增长 10%、增长 20%;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 2021 年度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5、在预测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
净资产的影响;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
影响;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
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在不同净利润年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
及净资产收益率相对于上年的变动如下所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项目
                            /2020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3,113.20           23,113.20                 30,047.16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
                                                  2021 年 12 月底
间

假设情形 1: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2020 年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05.15           505.15                      505.15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427.25             -427.25                      -427.25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9           0.0219                      0.02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
                                     -0.0185             -0.0185                      -0.018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65%            0.65%                        0.65%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55%               -0.55%                      -0.55%
率

假设情形 2: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2020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05.15           555.66                      555.66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427.25             -376.74                      -376.74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5             -0.0163                      -0.0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
                                     -0.0185             -0.0163                      -0.0163
股收益(元/股)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65%       0.71%                    0.71%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55%         -0.48%                   -0.48%
率

假设情形 3: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2020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05.15      606.18                  606.18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427.25        -326.22                  -326.22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9      0.0262                  0.02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
                                    -0.0185        -0.0141                  -0.014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65%       0.77%                    0.77%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55%         -0.42%                   -0.42%
率
    注:上述测算中,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短
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每股
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
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
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
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告《鞍山重型矿山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
提升公司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与持续经营能力,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涉
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
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
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
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
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
管控风险。通过优化业务流程,降低采购、生产、营销成本。针对职能部门持续
开展全员改善活动,减少浪费,控制费用增长幅度,保证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外,公司将对公司董事、高管进一步实行制度约束,将高管薪酬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防其采用利益输
送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对其职务消费以及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的其他私人行
为进行严格控制。
    3、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
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公司制定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
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分红规划的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
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在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届时将
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