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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27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4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9】第1011号《审计报告》
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2,545,615.66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
1,603,607,472.34元,减去公司已支付的2017年度现金分配股利39,538,181.51元,
公司2018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8,476,324.83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19 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情况,预计2019 年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19年经营预
算及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定,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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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8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
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
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从公司 2018 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
拟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
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19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
出的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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