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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分别于
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
会议决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相关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及2022
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8日召
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新增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
度为9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及2022年8月9日在
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南
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实业”)向银行申请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
为必控科技、天宇实业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1,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已使用金额未超过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的额度7,500万元)。
    4、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
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额
度2,000万元)。
    4、保证范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保证期间内主合同项
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
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
权。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89,329.68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6739%;
对外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76,363.82万元(其中含1,180万美元境外债担
保,以2021年6月30日汇率1美元=6.4601元人民币折算,为人民币7,622.92万元),
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489%。
    公司及子公司除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创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
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违规担保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