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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4-10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4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138,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 0.1283%,公司总股本从 887,100,102 股减至 885,962,102 股。

     2、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 19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
格为人民币 8.71 元/股,回购数量为 1,043,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0.1176%;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 5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约为人民
币 8.09 元/股,回购数量为 95,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0.0107%。

     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 24 名。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及 201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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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
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江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授予对象 332 人,授予数量 1,814 万股,授予价格 8.71 元/股,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

     6、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杨喜朋等 5 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
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71 元/
股。上述回购注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

     7、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 4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38 万股。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

     8、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数量 5,115,000 股,解锁激励对象
人数为 316 名。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 12 月 05 日上市流通。

     9、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
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周国立等
11 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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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合计 8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批通过。

     10、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原激励对象周耀明等 6 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其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批通过。

     11、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数
量 650,000 股,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 43 名。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
上市流通。

     12、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数
量 4,545,000 股,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 291 名。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市流通。

     二、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和其他说明

     (一)回购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332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了 1,814 万股限制性股票,叶国昌等 19 人是本次激励对象并按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项,该等授予股份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股份登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刘森等 5 人是本次激励对象并按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项,该等授予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股份登记。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激励计划》终止、激励对象不具备获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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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资格、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或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应回购的情形出现后及时召开董事会
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法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此相关激励对象所持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当中,叶国昌等
22 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 名激励对象非因公死亡、1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
度未达到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上述合计 2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股权激励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1,13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数量

     2016 年 11 月 8 日,332 名激励对象获授首次限制性股票合计 18,140,000 股, 2017 年 9
月 28 日,47 名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000 股。鉴于《激励计划》项
下授予的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当中,叶国昌等 22 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1 名激励对象非因公死亡、1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未达到股权激励绩效考核
指标,上述 2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138,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87,100,102 股减至 885,962,102 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价格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
解锁,则该等代为收取的现金分红不予返还,公司将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注销,并做相
应会计处理”。本次需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红利公司未予以
发放,同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未发生需要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况,因此,激励对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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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分别为 8.71 元/股与 8.09 元/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价款人
民币 9,853,080 元。具体如下:
                                      拟回购注销
                       授予的限制
       序号    姓名                   的限制性股   回购价格   回购金额(元)
                       性股票(股)
                                        票(股)
        1     谢亨华     280,000       196,000       8.71        1,707,160
        2     叶国昌     100,000        70,000       8.71         609,700
        3     朱识芝      40,000        28,000       8.71         243,880
        4     李贵平      80,000        56,000       8.71         487,760
        5     郑卫锋      80,000        56,000       8.71         487,760
        6     黄春林      20,000        14,000       8.71         121,940
        7     姜雪丽      60,000        42,000       8.71         365,820
        8     张继勇      40,000        28,000       8.71         243,880
        9      王硕       60,000        42,000       8.71         365,820
        10     胡涛       30,000        21,000       8.71         182,910
        11    余小华     100,000        70,000       8.71         609,700
        12    赵中华     120,000        84,000       8.71         731,640
        13    卢长章      30,000        21,000       8.71         182,910
        14    张松阳      30,000        21,000       8.71         182,910
        15    秦永宏      70,000        49,000       8.71         426,790
        16    梁海波     120,000        84,000       8.71         731,640
        17    邓伟亮     120,000        84,000       8.71         731640
        18    陈海平      60,000        42,000       8.71         365820
        19     全能       50,000        35,000       8.71         304850
        20     刘森       50,000        25,000       8.09         202250
        21    申益中      20,000        10,000       8.09         80,900
        22    罗文员      20,000        20,000       8.09         161,800
        23     唐勇       20,000        20,000       8.09         161,800
        24    林保华      20,000        20,000       8.09         161,800
               合计     1,620,000      1,138,000      -          9,853,080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注销、
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公司将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向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五)公司已向 24 名离职人员支付回购款合计人民币 9,853,08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


                                          5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GZA30073):“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1,138,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
币 8,715,08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5,962,10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85,962,102.00 元。”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限售流通股               37,189,794       4.19%             1,138,000        36,051,794     4.07%

高管锁定股               24,811,794        2.80%                             24,811,794     2.80%

股权激励限售股            7,833,000        0.88%            1,138,000         6,695,000     0.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849,910,308       95.81%                            849,910,308   95.93%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00,137,500       22.56%                            200,137,500     22.59%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54,317,808       73.76%                            654,317,808     73.85%

股份总额                887,100,102   100.00%               1,138,000       885,962,102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
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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