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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5-27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3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中审众环(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任期将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届满。 由于信永中和已连续 1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结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审计机构连续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本次任期结束后信永中
和将不再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信永
中和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公司对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
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中审众环香港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
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
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
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
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
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 年 11 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
国际(Mazars)。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130 人、注册会计师 1,350 人、从业人员
3,695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00 余人。

    (三)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 2018 年总收入 116,260.0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0,897.20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26,515.17 万元。2018 年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25 家;截止 2020 年 3 月 1 日,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59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
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能力

    中审众环拟为公司 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王兵(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龚静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
会计师江超杰,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服务 8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
(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16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就聘任审计机构事宜事先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友好沟通,信永中和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二)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和中审众环香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在查阅了中审众环和中审众环香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中审众环和
中审众环香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审核委员会同意将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
司 2020 年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中审
众环香港作为公司 2020 年境外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
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在表决通过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报备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