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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
额为 32,502.50 万元,其中为关联方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6,502.50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6,000 万元,董事会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
额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5.24%。
    公司对外担保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董事长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
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
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
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无需就董事
长吴华春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全资子
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
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
联方吴华春先生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白                                   林建东




     陈占光




                                                日期:2021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