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8-2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
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实
施,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
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公司
非公开发行所调整事项公司事前已向我们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
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能够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并充分考虑到目前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顺利实施,助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升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经营活力。符合公司向复合型文化企业转型的战略规划也符合国
家政策导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张 捷 吴裕英
王晓华 涂宇亮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