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1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过讨论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
品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资金安全应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
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保
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叁点陆伍亿
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认为:
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
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经审查,李
建宁先生、肖巍先生、黄贤兴先生、麦燕玉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
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李建宁先生、肖巍先生、黄贤兴先生、
麦燕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
况后,认为: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经
审查,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王怀坚先生、刘涛先生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
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在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
王怀坚先生、刘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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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骞 聂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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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风 王怀坚 刘 涛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