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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8-23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作
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钢琴”)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对 2018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经过讨论后,现作如下说明并发表独
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珠江钢琴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核查,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关联方除日常经营性资
金往来以外,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为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
案》,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
向银行申请融资 1 亿元,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三年。珠江
钢琴持有小额贷款公司 30%的股权,对其按股比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按股比计
算的担保总额为 450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的议案》,向欧洲公司内保外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
等值欧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担保事
项已于 2018 年 7 月到期。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
保的议案》,同意向欧洲公司内保外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捌
仟万元等值欧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欧洲公司
为珠江钢琴全资子公司,珠江钢琴为欧洲公司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
保。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欧洲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6482.34
万元。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
总额为 6932.34 万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7%,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经核查,除了上述担保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形式的对
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陈 骞                 聂铁良




             —————             —————          —————

               周延风                  王怀坚              刘 涛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