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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钢琴: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9-03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转让背景及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一)首次资产评估情况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共
计 21,832,070 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的挂牌价格对外转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广州珠江钢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权属下的部分物业,包括:
位于越秀区解放南路濠畔街 104 号厂房及越秀区文德路 58 号 1, 楼两处房地产
(以下简称“越秀区物业”)、位于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 24 号 604 房、704
房两套住宅房地产(以下简称“春晖三街物业”)。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25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
券日报》上的《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24 日挂牌期间,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竞价,越秀
区解放南路濠畔街 104 号厂房被自然人李煜云按网上竞价方式以 7,295,180 元中
标交易标的,目前已完成转让过户手续,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越秀区文德
路 58 号 1,2 楼两处房地产及春晖三街物业(以下统称“未处置资产”)在挂牌
期间无意向方摘牌。根据物业处置进展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处置价格的议案》,对未处置资产
转让价格进行调整,重新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原资产评估
值为基础下浮,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原资产评估值的 10%。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资产处置价格的公告》。上述资产处置进展
                情况如下:
                       建筑面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市场单价 市场总价 中标价格                   处置价格
序号       地址                                                                                                          处置进展
                       积(㎡)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24 日挂牌
                                                                                                            期间,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竞价,
                                                                                                            被自然人李煜云按网上竞价方式
       越秀区解放南
                                                                                                            以 7,295,180 元中标交易标的,中
 1     路濠畔街 104    531.38 463,605.64 339,701.13      11,000     5,845,180 7,295,180         ——
                                                                                                            标价格较评估值增加 1,450,000 元。
          号厂房
                                                                                                            公司与李煜云已签署《房地产交易
                                                                                                            合同》,已完成过户手续,此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越秀区文德路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11 月 1 日挂牌
                       417.43                            31,500     13,149,045
        58 号 1,2 楼                                                                        11,834,140.50   期间,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调
 2                              910,196.96 371,712.16                             ——                    5%(即为 12,767,085.15 元)通过
       越秀区文德路                                                                       不低于(可等于)
                       134.88                             2,150      289,992                              产交所挂牌转让。在挂牌期间,无
        58 号 1,2 楼                                                                          260,992.80
                                                                                                          意向方摘牌。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10 月 18 日挂
       广州开发区东                                                                                       牌期间,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
                                                                                  ——    不低于(可等于)
 3     区春晖三街 24   79.87 188,523.00 49,514.41        16,100     1,285,907                             调 8%(即为 1,183,034.44 元)通
                                                                                            1,157,316.30
         号 604 房                                                                                        过产交所挂牌转让。在挂牌期间,
                                                                                                            无意向方摘牌。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11 月 1 日挂牌
       广州开发区东                                                                                       期间,以原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下调
                                                                                          不低于(可等于)
 4     区春晖三街 24   79.87 188,523.00 49,514.41        15,800     1,261,946     ——                    8%(即为 1,160,990.32 元)通过产
                                                                                            1,135,751.40
         号 704 房                                                                                        交所挂牌转让。在挂牌期间,无意
                                                                                                            向方摘牌。

                       二、资产重新评估及处置情况
                       (一)资产重新评估原因
                       公司及制造公司委托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以 2017 年 11 月 18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越秀区物业、
                春晖三街物业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企业国有
                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
                准日起 1 年。上述物业《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自 2017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止,目前已超过有效期。截至目前,未处置资产均无意向方摘牌。
                       根据资产处置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议案》。公司及制造公司委托
       评估公司对未处置资产重新进行评估,重新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交
       易。转让价格以新资产评估值(含)为基础,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新资产评估
       值的 10%,具体下浮幅度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二)审批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公司将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若在交易推进过程
       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三、资产重新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一概况
              1、资产名称:位于越秀区文德路 58 号 1,2 楼办公房地产,权属方为公司。
              2、公司委托评估公司以 2019 年 5 月 15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物业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 22-03004 号)。该
       物业的账面净值合计叁拾陆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肆角陆分(RMB 361,295.46 元),
       评估值为壹仟叁佰陆拾肆万壹仟零捌圆整(RMB13,641,008 元)。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建筑面积   账面净值     市场单价    评估总价      增减值
序号          地址       权属人    用途                                                              增值率% 备注
                                            (㎡)      (元)      (元/㎡)    (元)       (元)

       越秀区文德路 广州珠江                                                                                     房地产
 1                                 办公    417.43                  32,000     13,357,760
        58 号 1,2 楼    钢琴集团                                                                                  价值
                                                     361,295.46                            13,279,713 3675.58%
       越秀区文德路 股份有限                                                                                     建筑物
 2                                  /      134.88                   2,100      283,248
         58 号 1,2 楼 公司                                                                                        价值
         合            计                  552.31    361,295.46               13,641,008 13,279,713 3675.58%

              (二)标的资产二概况
              1、资产名称:位于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三街 24 号 604 房、704 房两套住宅
       房地产,权属方为制造公司。
              2、制造公司委托评估公司以 2019 年 5 月 15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物业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 22-03003 号)。
       春晖三街物业的账面净值合计玖万叁仟零捌拾玖元柒角捌分(RMB93,089.78
 元),评估值为贰佰伍拾伍万伍仟捌佰肆拾圆整(RMB2,555,840 元)。
                                                  建筑面积 账面净值 市场单价 市场总价            增减值
序号          地址           权属人      用途                                                             增值率%
                                                    (㎡)     (元)     (元/㎡)    (元)      (元)
       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
 1                          广州珠江               79.87                 16,200     1,293,894
        三街 24 号 604 房
                            钢琴制造     住宅               93,089.78                           2,462,750 2645.56%
       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
 2                          有限公司               79.87                 15,800     1,261,946
        街三 24 号 704 房

                     合计                          159.74   93,089.78               2,555,840 2,462,750 2645.56%

        四、资产处置转让价格
        未处置资产重新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新资产评
 估值(含)为基础,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新资产评估值的 10%,具体下浮幅度
 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账面净值     市场单价         市场总价
序号           地址                                                                             处置价格(元)
                                 (㎡)             (元)     (元/㎡)          (元)
       越秀区文德路 58 号                                                                       不低于(可等于)
 1                              417.43                         32,000         13,357,760
             1,2 楼                                                                               12,021,984.00
                                            361,295.46
       越秀区文德路 58 号                                                                       不低于(可等于)
 2                              134.88                          2,100             283,248
             1,2 楼                                                                               254,923.20

       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                                                                       不低于(可等于)
 3                               79.87                         16,200         1,293,894
         三街 24 号 604 房                                                                        1,164,504.60
                                                93,089.78
       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                                                                       不低于(可等于)
 4                               79.87                         15,800         1,261,946
         街三 24 号 704 房                                                                        1,135,751.40

        五、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获得货币资
 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就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做出判断。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资产处置情况,公司及制造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未处置资产重新进行评
 估,重新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交易。转让价格以新资产评估值(含)
 为基础,最大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新资产评估值的 10%,具体下浮幅度根据市场行
 情确定。本次对未处置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对外转让资产重新评估并处置的议案》。
    七、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处置拟经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能否最终
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 22-03003 号)、《资产评估报
告》(粤国众联评字[2019]第 22-03004 号)。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