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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金森: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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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3,754,822.46                9,527,830.60                      4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475,114.59             -10,673,314.18                     -1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475,114.59             -10,673,314.18                     -16.8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515,657.11            -320,742,942.93                      94.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8                      -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8                      -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                       -1.7%                      -0.1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62,764,831.96           1,374,813,230.45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52,832,800.04              665,307,914.64                      -1.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38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省将乐县林
                    国有法人              70.32%          97,516,040        97,516,040 质押                      48,736,000
业总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           3,468,000         3,468,000
户

将乐县林业科技 国有法人                    1.98%           2,744,524         2,744,5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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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中心

陈国祥            境内自然人              0.33%         459,930                0

李夫兰            境内自然人              0.24%         327,749                0

马汉文            境内自然人              0.23%         317,000                0

福建省将乐县物
                  国有法人                 0.2%         271,436           271,436
资总公司

李敏              境内自然人              0.14%         199,000                0

周淑芬            境内自然人              0.13%         173,900                0

姜传盛            境内自然人              0.12%         16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国祥                                                                    459,930 人民币普通股           459,930

李夫兰                                                                    327,749 人民币普通股           327,749

马汉文                                                                    3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000

李敏                                                                      1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000

周淑芬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900

姜传盛                                                                    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

卢家华                                                                    147,450 人民币普通股           147,450

吴奇芳                                                                    139,584 人民币普通股           139,584

温丹虹                                                                    136,530 人民币普通股           136,530

刘静                                                                      117,040 人民币普通股           117,0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他
说明                           不详。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无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0.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笼。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93.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营林预借款增加。
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75.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缴纳了税款。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4.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87.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56.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税金增加。
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73.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规划设计、道路维护等费用增加。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55.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划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6、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997.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补助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多。
7、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60.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类捐赠及补助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4.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76.02%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相比去年同期增多。
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增长 67.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相比去年同期增多。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4.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去年同期并购林木资产较多。
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246.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量增加导致育林金等税费相应增加。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4.23%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去去年同期增多,销售量增
加导致育林金等税费相应增加。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26.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26.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1.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借款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减少-71.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借款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33.36%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增加利息增加。
1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去年同期增长133.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增加利息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关于收购资产情况的进展
    公司于2013年1月5日和1月16日分别公告了《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之筹划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
公告》,并于2013年1月20日签订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于2013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减少工业原
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
金中的7300万元、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
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该项目的林木资产的林权证现已基本办理完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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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同意将“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设林
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                                              详见刊登于 2013 年 1 月 22 日巨潮资讯
7300 万元、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3 年 01 月 22 日
11531.88 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并购福建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
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 15.14 万                                             资金暨森林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1、自金森林业
                                                      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金森
                                                      林业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金森林业回购
                                                      其持有的该等
                                                      股份。2、承诺
                                      福建省将乐县    并保证现时或     2012 年 01 月 0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正常履行
                                      林业总公司      将来均不会直     日
                                                      接或者间接地
                                                      以任何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联营
                                                      或拥有在其他
                                                      企业的股票或
                                                      权益等方式)从
                                                      事与金森林业
                                                      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



                                                                                                                         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务或活动,以避
免对金森林业
的生产经营构
成现实或可能
的同业竞争;保
证不进行与金
森林业相同或
类似的投资,不
经营有损于金
森林业利益的
业务;保证不向
其他在业务上
与金森林业相
同、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
业、其他经营实
体或个人提供
专有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客
户信息等商业
秘密;保证不利
用对金森林业
的控股关系进
行损害金森林
业及金森林业
其他股东权益
的经营活动;将
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因任何原
因可能引起的
与金森林业及
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同业竞
争,如果将来有
从事与金森林
业及其控股子
公司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之
商业机会,其及
其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无偿
将该商业机会
让给金森林业


                                                        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于其直接
或间接控股的
企业,其将通过
控股地位和派
出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高
管)使该等企业
履行与本公司
相同的前述义
务,保证不与金
森林业同业竞
争;如违反以上
承诺导致金森
林业及其控股
子公司遭受直
接或者间接经
济损失,其将向
金森林业及其
控股子公司予
以充分赔偿或
补偿。3、将尽
量减少、避免与
金森林业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
间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
免的任何业务
来往或交易均
应按照公平、公
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应按市
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并按
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对于
能够通过市场
方式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
的交易,将由金
森林业与独立
第三方进行;与
金森林业所发


                                                        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生的关联交易
均以签订书面
合同或协议形
式明确约定,并
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以向公司
拆借、占用公司
资金或采取由
公司代垫款项、
代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金森林
业资金,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
金森林业以及
金森林业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
益;如违反以上
承诺导致金森
林业及其控股
子公司遭受直
接或者间接经
济损失,将向金
森林业及其控
股子公司予以
充分赔偿或补
偿。4、自常青
林业设立至金
森林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
存在的任何因
出资问题而导
致的金森林业
的任何费用支
出、经济赔偿或
其他损失,本公
司将无条件对
金森林业承担
全部连带赔偿
责任,且无条件
放弃所有涉及
金森林业的追
偿权利。5、若


                                                        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金森公司改制
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之前拥有
的林木资产存
在权利瑕疵而
导致我公司出
现出资不足的
情形,我公司将
全额补足;若该
等林木资产存
在权利瑕疵而
引发争议或潜
在纠纷,我公司
将承担因此所
造成的金森林
业的任何直接
或间接的费用
支出、经济赔
偿、补偿或其他
损失;本承诺函
不可撤销。6、
营林公司转让
给福建省将乐
县腾荣达林业
有限公司的林
木资产权属清
晰,任何可能因
权利瑕疵问题
引起的争议,所
造成金森林业
的任何费用支
出、经济赔偿和
其他损失,由我
公司承诺全部
赔偿或补偿责
任。7、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如(金森林业)
实际代管林面
积超过 26,000
亩, 或者登记
在发行人名下
实质上属于村
集体或私人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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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林权面积
                                                  (债转林之代
                                                  管林除外) 超
                                                  过 7,630 亩,则
                                                  超过部分所造
                                                  成发行人的损
                                                  失均由我公司
                                                  向发行人补偿
                                                  "。8、就万森林
                                                  业租赁房屋承
                                                  诺―同意发行
                                                  人在该房屋租
                                                  赁合同到期时
                                                  进行续租, 续
                                                  租期间我公司
                                                  不进行转让该
                                                  房屋所有权或
                                                  其他妨碍租赁
                                                  使用的事项,被
                                                  政府拆迁除外。
                                                  租赁价格以当
                                                  时当地市场的
                                                  房屋租赁价格
                                                  为准。

                                                  自金森林业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通过林业总公
                                                  司和物资总公      2012 年 01 月 01
                                   将乐县财政局                                               正常履行
                                                  司持有的金森      日
                                                  林业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金森林业回购
                                                  其持有的该等
                                                  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1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2.49%    至                         60.7%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20    至                           600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73.36
元)

                                               公司生产存在季节性特点,上半年采伐少,同时企业经营规模扩大,银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