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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奋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ST 奋达       公告编号:2020-09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
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办公楼 70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其中董
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1 年度内向下列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
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计划如下:
                                                   拟授信额度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主体                 授信期限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       20,000    以授信协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000    议的具体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约定为准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6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000
合计                -                     -       100,000         -
    在上述授信总额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
围或调整各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
定(最终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