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有效沟通,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存在必 要性,且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 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 2021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