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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3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

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