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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达: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1-04-24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

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3
 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7.00                                                                 √
                 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
    8.00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1 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13.00                                                                √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
 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
 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
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翟峰、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122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
       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月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
       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
       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7.00                                                                   √
                 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
    8.00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1 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13.00                                                                  √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
       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
       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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