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6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下,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
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额度在
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签字:刘晓刚 雷新途 刘世水
2021 年 1 月 25 日